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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22年10、11、12月份)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3-07-12 分享:

  根据《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使用方案》的要求,按照2022年10、11和12月份的美丽乡村指数测评成绩,我局拟定了《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22年10、11、12月份),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采取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联系。

  公示期:2023年7月12日-7月18日

  联系电话:88221311

  附件: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22年10、11、12月份)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2日


附件

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22年10、11、12月份)

序  号

镇  区

下拨金额

(万元)

绩效目标

10月份

阜沙镇

55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到2023年底,全市95%以上行政村(涉农社区)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

古镇镇

50

南头镇

45

民众街道

40

小榄镇

35

横栏镇

30

坦洲镇

25

三乡镇

20

合计

300

序  号

镇  区

下拨金额

(万元)

绩效目标

11月份

三乡镇

55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到2023年底,全市95%以上行政村(涉农社区)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

南朗街道

50

坦洲镇

45

阜沙镇

40

古镇镇

35

石岐街道

6

五桂山街道

25

沙溪镇

20

横栏镇

6

民众街道

6

小榄镇

6

三角镇

6

合计

300

序  号

镇  区

下拨金额

(万元)

绩效目标

12月份

横栏镇

55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到2023年底,全市95%以上行政村(涉农社区)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

民众街道

50

阜沙镇

45

南朗街道

40

三角镇

35

南头镇

30

东区街道

5

古镇镇

20

坦洲镇

5

西区街道

5

东凤镇

5

石岐街道

5

合计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