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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乡村振兴大讲堂:专题解读《中山市乡村振兴建设指引(试行)》,指引美丽乡村分类建设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3-10-27 分享: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准确解读文件精神,指导镇村有序开展乡村振兴建设工作,10月24日上午,市乡村振兴办在南朗街道崖口村举办2023年第10期中山市乡村振兴大讲堂:专题解读《中山市乡村振兴建设指引(试行)》,各镇街分管乡村振兴的领导、农业农村局局长、负责镇村美丽乡村项目设计的设计单位代表等近70人参加本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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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农办专职副主任陈柳斌在解读会上系统总结分析各镇街推进“三清三拆三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经验,并结合浙江省和中山市的美丽田园整治成效对比,以先进地市、镇村的工作案例、直观的图片对比效果分享鼓励镇村干部持续发力,推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再提升。

  本次大讲堂邀请了广州中大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的总工办、规划所所长、高级工程师蒙磊专题解读《中山市乡村振兴建设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对镇村乡村振兴建设方案的审核要点进行具体分析,通过案例分析、项目分解等形式对方案内容中所涉及的技术框架、重点内容信息进行详细介绍,帮助镇村和设计单位更好地理解文件精神和日常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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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中山市乡村振兴建设指引(试行)》。《指引》根据《广东省村庄分类办法》《广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中山市简化农村小型建设项目流程指导意见(修订稿)》《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按照村庄分类标准,结合乡村所属类型,对各村乡村振兴项目申请入库审批的要求进行认真梳理,排出设计和建设优先序,指导镇村对涉及负面清单、工程造价过高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并对相关项目及时调整、剔除,确保乡村建设“道法自然”。

  陈柳斌提出,下来,市农业农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山市乡村振兴建设指引(试行)》,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开展监督检查,对设计方案超过三次未通过系统审核的村(社区)及其设计单位予以通报;对项目施工违反安全生产相关要求、擅自变更设计方案、选材用材严重违背《指引》要求、工程造价过高且不符合村(社区)发展实际、不尊重村民意愿的镇村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通过规范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工作,推动中山乡村风貌提档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