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中山市美丽乡村指数测评工作方案》(中委农工办〔2024〕3号)有关规定,对5月份月度测评分数排名前8名的镇街进行奖补。我局拟定《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5月份),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采取书面或电话形式与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联系。
公示期:2024年6月28日-7月4日。
联系电话:88221311。
附件: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5月份)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8日
附件
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5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