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开组织申报、镇区初审、农业局复核、专家评审等程序,市农业局通过统一抽取专家,审定了2018年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专项资金(第二批)的资金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由2018年11月16日至11月26日,共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或疑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市农业局反映。
联系电话:88221302、88228912
中山市农业局
2018年11月16日
附件:(20181115)2018年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专项资金(第二批)专家评审表.pdf
(20181115)2018年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