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行政执法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农业农村 >> 行政执法

听证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2-10-31 分享:
  根据《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规定,我局决定对中山市南朗镇吉宠宠物店涉嫌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和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一案举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2年11月2日(星期三)09:30。

  二、听证地点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1403室。

  三、听证当事人

  谭焯敏。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主持人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二)按照市疫情防控要求,参会人员近7天未离开中山的,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内非涉疫城市来(返)中山,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24小时内采样记录),外省非涉疫城市来(返)中山的,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24小时内采样记录)方可参会。如出现体温超37.3摄氏度(含)、健康码为红(黄)码,或者7天内有省内外涉疫城市旅居史的,不能参加,并应提前告知联系人,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需要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南朗,电话:88227051

  特此公告。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