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听证要求,本单位决定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由
张某某涉嫌招用未持有相应有效渔业船员证书的人员上船工作案。
二、当事人:张某某
三、听证时间
2024年2月20日上午9时。
四、听证地点
中山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1920会议室(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9楼)。
五、旁听事项
(一)由于会议室座位有限,旁听人员有所限制,额满为止;
(二)有意旁听人员请于2024年2月20日前的办公时间向本机关提出电话申请(0760-88228339):一是提供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二是将申请人身份证照片发送至工作邮箱zsshyzhzfzd@163.com;
(三)旁听人员请于听证会开始前半小时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听证地点,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做好参会人员登记,遵守听证纪律。
六、其他事项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本机关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9楼。
联系人:林灏昕;联系电话:0760-88228339。
中山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