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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2024年海洋伏季休渔通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4-04-29 分享:

  为进一步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落实国家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海洋伏季休渔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30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4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通告如下。

  一、休渔海域:我省管辖的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

  二、休渔时间: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三、休渔作业类型:除钓具以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钓具渔船经申请休渔批准后,也纳入休渔管理。

  请广大渔民自觉遵守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有关规定。对违反休渔期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渔政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符合刑事追责的违法案件,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举报电话:执法一科(横门大队),0760-23392235;执法二科(大冲口大队),0760-86632143。

  特此通告。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