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神湾公安分局水警在西河水闸段水域检查一艘“粤珠渔4XXX”渔船。经核查,船上2人均无渔业船员职务证书,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该船舶驾驶人梁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公安机关还发现该船涉嫌不按规定配员,遂将相关线索移交支队处理。
接报后,支队立即派员到场核查。经查,该渔船船长29.33米,核定功率406千瓦,属于大型渔船,按规定必须配备四名以上职务船员出航。对此,支队以涉嫌不按规定配员立案,对该船负责人进行追加处罚。目前,已完成调查取证,准备作出处罚决定。
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渔业船舶的配员标准是根据船舶的大小、功能以及航行区域等多种因素制定,以确保船舶的安全和有效运行。渔业船舶负责人不按规定配员或招录无证人员上船作业,将增加船舶操作的风险,影响航行安全,甚至可能引发严重的海上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