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培训机构申请,根据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渔业船员培训考试监管的通知》(粤海综船〔2023〕126号)要求,中山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于2025年4月15日对中山市君安注册安全工程事务所有限公司符合承担三级培训业务条件进行了公示,现将核验结果公告如下:
中山市君安注册安全工程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人:吴永明;地址:中山市南朗街道南朗村“企岭”南岐中路49号) 符合承担三级培训业务条件(轮机长除外)。
中山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