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街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工作局:
根据《中山市农业农村局中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中山市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农农函〔2019〕471号)文件要求,我局对符合2021年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条件的1533人进行公示,为做好中山市2021年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公示
公示时间由2021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共5个工作日。休(禁)渔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资金额较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广大渔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渔区社会稳定,请各有关镇街将本通知(附件1)以及本镇街渔民2021年休(禁)渔生产生活补助资金公示名单(附件2),在本镇街政府(办事处)、受补助船员所在的村(居)委公示栏等公共场所张榜公示,并通知渔民群众认真核对公示信息。
二、照相存档
请各镇街将本公示进行拍照存档,并于11月26日前将公示照片通过粤政易发至市农业农村局李金明。
附件:1.中山市2021年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资金公示
2.中山市2021年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资金公示名单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8日
(联系人:李金明;电话:88221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