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山市农业“政银保”项目实施方案》(中农农〔2019〕106号)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农业“政银保”合作贷款保费补贴工作。为保障政策落实,提高农业“政银保”合作贷款保费补贴资金使用的透明度,现将2021年截至目前我局收到的农业“政银保”合作贷款保费补贴申请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6日起至2021年12月22日止,共7天。
二、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0-88221335
电子邮箱:nyjc2018@163.com
附件:2021年中山市农业“政银保”合作贷款保费补贴情况汇总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