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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2021年度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经费(第一批)的通知

各相关镇街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粤农农〔2020〕387号)和《关于印发<中山市农业农村厅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中农农函〔2021〕12 号)精神,现将2021年度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经费(第一批)下拨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拨的资金共65.218万元(详见附件),专项用于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本次补助资金由市农业农村局发函,市财政局将资金实拨到相关镇街财政分局。

  二、请相关镇街结合实际情况,根据上级文件有关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

  附件:2021年度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经费(第一批)安排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5日

附件

2021年度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经费(第一批)安排表

序号

分配镇街

安排金额(万元)

项目名称

功能类科目代码

绩效

目标

1

港口镇

16.77

086001-21-粤财农(2020)161号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第一批)(转移支付)

[2130108]病虫害控制

确保强制免疫病种免疫抗体水平达70%以上

2

南朗街道

18.61

3

三角镇

6.02

4

民众街道

3.6

5

沙溪镇

3.4

2021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第二批)

6

横栏镇

3.6

7

三乡镇

5.218

粤财农(2019)237号2020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转移支付)

8

坦洲镇

8

粤财农(2020)76号2020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转移支付)

[2130119]防灾救灾

合计

65.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