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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中山市近海渔船船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申请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山市近海渔船船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关于开展近海渔船船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申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纳入全国海洋渔船动态管理系统数据库管理的本市海洋捕捞渔船持证人。

  二、申报时间

  2022年8月31日前。

  三、补助设备、标准和方式

  (一)补助设备包括北斗卫星终端、天通卫星终端、插卡式“AIS”终端、应急示位标终端、生产用海洋宽带设备、防污染设备、救生筏(浮)、救生圈、救生衣、救生衣灯、遇险信号、灭火器等。

  (二)补助标准不超过相关设备价格的30%和补助上限(详见附件2),同一艘渔船安装多种不同类型设备,可申请相应多项补助;单船安装多套同一种类型设备的,只接受渔船检验技术规范或合理自用范围内数量的申请。

  (三)补助方式均采取先安装后补助。同一种类设施设备只补助一次,同一套设施设备已经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支持政策的不重复支持。

  已列为近海渔船更新改造补助对象的渔船不得同时列为船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补助对象。

  四、申请材料

  (一)近海渔船船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补助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镇街农业主管部门查验原件);

  (三)申请人本人中山农商银行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四)渔业捕捞许可证或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复印件(镇街农业主管部门查验原件);

  (五)购买(安装)设备的照片(设备上应清晰标识船名号);

  (六)购买设备发票原件,且发票抬头备注船名号及持证人姓名;

  (七)近海渔船船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申请人承诺书。

  五、相关要求

  各镇街农业主管部门对渔船持证人提交的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加具意见后,于每月底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附件: 1.中山市近海渔船船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2.近海渔船船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补助标准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28日


(联系人:李彪、潘汝伟,电话:88221216)


附件1:中山市近海渔船船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doc 附件2:近海渔船船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补助标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