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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南朗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中农农财〔2021〕71号)的要求,我局于2021年12月将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配套资金

  300万元提前下达到沙溪镇,经核,沙溪镇所选改造地块与2022年上级出台文件要求不符。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全市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任务调整至南朗街道,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补助资金300万元一并调整给你街道,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拨的资金共300万元(详见附件),为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市级配套资金的首期款项,专项用于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工作,尾款视建设进度将纳入2023预算,待2023年预算批复后下拨。本批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本通知的分配方案,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的程序下达给你们,由你街道按规定用途列支。

  二、你街道收到下达的专项资金后,要按照《中山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2020〕538号)、《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中山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及时开展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和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三、本批资金请列入附表所列功能类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补助资金安排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9日


(联系人:李俊涛,电话:88221391)


附件

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安排表

序号

分配单位

本次下达资金元)

项目名称

建设任务(亩)

功能类科目

用途

转移性支出功能类科目

绩效目标

1

南朗街道

办事处

300

农业产业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

1500

[21211]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

用于2022年度中山市南朗街道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500亩(含统筹其他资金)。

2300313-农林水

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项目验收合格率:≥95%;任务完成及时性:1-2年;财政资金亩均补助水平:≥3000元;粮食生产综合能力:明显提升;田间道路通达率:平原地区100%,丘陵区≥90%;耕地质量和水资源利用率:逐步提升;受益群众满意率:≥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