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激励方案(试行)>的通知》(中财农资〔2021〕44号)、《2022年中山市农业保险工作小组联席会议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现下达2021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激励资金(农业产业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指标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激励资金安排情况
本次下达的激励资金指标共1414.84万元,一是对2021年度本行政区域内投保我市水产养殖、花木种植天气指数地方特色保险的镇街,市级增加10%奖补比例,激励金额为739.48万元,共涉及22个镇街;二是对完成2021年度农业保费收入任务84.42%且全市排名靠前的10个镇街进行一次性奖励,激励金额为675.36万元,共涉及10个镇街。(详见附件)
二、激励资金管理要求
按照《关于印发<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激励方案(试行)>的通知》(中财农资〔2021〕44号),激励资金专项用于农业保险方面的支出。
本次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本通知的下达方案,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的程序下达给你们。有关单位收到下达的资金后,请结合实际情况,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资金达到既定绩效目标。
三、本批资金请列入附表所列功能类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2021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激励资金安排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6日
(联系人:王宜,电话:88221335)
附件
2021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激励资金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