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
为切实做好2022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示范户项目的申报工作,按照《中山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中农农规字〔2022〕2 号)(附件1)申报流程和要求,请各镇街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各申报主体分别填写附件2《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文本》及附件3《项目承诺书》,经镇街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5月10日前一式两份报送至我局科技教育科。修订的《中山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中已修改科技示范户的申报条件及补助金额,2021年已提交第一批项目储备申报表的镇街请按本通知要求重新申报。
附件:1.《中山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2.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文本
3.项目承诺书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6日
(联系人:刘绍连,电话:88221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