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市办〔2022〕5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东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1115 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中山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农农函〔2022〕231号)文件精神,经组织申报、项目储备入库、项目建设、项目验收申请等环节,2022年12月15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织专家对中山市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现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月10日--2023年1月16日),如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附件:中山市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汇总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0日
(联系人:黄燕,联系电话:8822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