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按照《中山市农业“政银保”项目实施办法》(中农农规字〔2022〕8号)文件要求开展了农业“政银保”合作贷款保费补贴工作。为保障政策落实,提高农业“政银保”合作贷款保费补贴资金使用的透明度,现将农业“政银保”合作贷款保费补贴(2023年第一批)申请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2023年8月11日起至2023年8月17日止,共7天。
二、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我局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0-88221335
电子邮箱:nyjc2018@163.com
附件:中山市农业“政银保”项目贷款保费补贴明细表(2023年第一批)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