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农农〔2021〕150号)要求,我局于2023年8月17日组织专家对2023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畜禽生态健康养殖项目进行了验收。根据专家验收意见,我局拟定了资金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采取书面或电话形式与我局畜牧兽医科联系。
公示期:2023年8月18-24日
联系电话:88221361
附件:2023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畜禽生态健康养殖项目资金分配方案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8日
附件
2023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畜禽生态健康养殖项目资金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