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按照《关于印发中山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险种实施目录(2021-2022年)的通知》(中农农函〔2021〕34号)、《关于印发2021-2023年中山市政策性水产养殖天气指数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中农农规字〔2021〕3号)、《关于印发2021-2023年中山市政策性花木种植天气指数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中农农规字〔2021〕4号)等文件要求开展了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为保障政策落实,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使用的透明度,现将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公司保费情况(第三批)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日起至2023年11月9日止,共7天。
二、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0-88221226
电子邮箱:nyjc2018@163.com
附件:1.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和财政保费补贴情况汇总表(2023年第三批)
2.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和财政保费补贴情况表及清单(2023年第三批)(按承保公司)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