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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补助资金的函

坦洲镇人民政府:

  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切实加快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圆满完成目标任务,现提将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补助资金到你镇,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市级补助资金合计48万元,按照600元/亩的标准,专项用于2024年度坦洲镇高标准农田600亩新建任务。本次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本通知的分配方案,协助将相关资金支出方向调整为转移支付,并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的程序下达给你们,由你镇按规定用途列支。

  二、你镇收到下达的专项资金后,要按照《中山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2020〕538号)、《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中山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及时开展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和绩效目标(详见附件)。本批资金请列入附表所列功能类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补助资金下达安排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5日


(联系人:李俊涛。电话:88221391)


  附件            

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补助资金下达安排表

序号

镇街

二级项目名称

功能类科目

转移性支出功能类科目

建设任务(亩)

 本次下达资金 (万元)

用途及绩效目标

2

坦洲镇

农业产业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管护资金

2130153     耕地建设与利用

2300313   农林水

600

48

  用途:用于2024年度中山市坦洲镇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600亩(含统筹其他资金)。

  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项目验收合格率:≥95%;任务完成及时性:1-2年;财政资金亩均补助水平:≥3000元;粮食生产综合能力:明显提升;田间道路通达率:平原地区100%,丘陵区≥90%;耕地质量和水资源利用率:逐步提升;受益群众满意率:≥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