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动我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农业保险支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作用,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激励方案>的通知》(中财金〔2023〕11号)等文件精神,拟对2023年度因市镇财政补贴分担比例调整产生的补贴差额资金、农业保险综合排名前10名镇街的奖励资金进行分配。现形成第二批拨付资金780万元分配方案。
一、公示时间:2024年8月26日起至2024年8月28日止,共3天。
二、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0-88221226
电子邮箱:nyjc2018@163.com
附件:2023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激励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