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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省级农业农村监测检测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转移支付部分)调整指标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农业农村监测检测资金、动植物疫病防控资金)(转移支付部分)的通知》(粤财农〔2026〕36号)和《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农业农村监测检测资金(转移支付部分)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6〕25号)文件规定,省下达中山市2026年省级农业农村监测检测资金为2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协助完成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经研究,我局将“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山市农业农村局)”项目资金200万元调整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所,由该所具体使用该笔资金和完成相应绩效目标。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5月15日—23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部门: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街道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邮编:528400,联系电话:88221320。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5日 



  附件:

调整指标表

序号

调整指标单位

项目名称

功能分类科目

 调整指标(万元)

绩效目标

1

中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所

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300252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200

完成2026年定量监测样品数量不低于1800批次,其中监督抽查占定量抽检比例不低于25%。使用10%的监测资金开展农药兽药残留胶体金快速检测工作,形成乡镇速测,市县跟进监督抽查制度。对所有检测数据作汇总分析,形成数据分析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