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农函〔2020〕24号
火炬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各有关镇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修改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办理意见》(中府办处〔2017〕1592号)和《中山市粮食直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农财〔2015〕30号)精神,切实做好2020年度种粮直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各镇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局于今年4月向辖区内有水稻田的村民小组发放《中山市种粮直补农户申报表》(附件1)和《中山市种粮直补申报登记表》。村民小组要在4月份(早稻)、6月份(中稻)、8月份(晚稻)按《中山市种粮直补农户申报表》(5亩以上的种粮农户填写附件1表,其他农户暂不填写)和《中山市种粮直补申报登记表》中的内容逐户逐项认真登记,户主对村民小组登记的内容(特别是身份证号码和账号)要认真核对,并签名确认。一式五份,其中上报村委会4份,村民小组留1份。新增农户必须提供身份证和中山农商银行的存折复印件各1份,并通过村民小组上报村委会。
(二)村民小组申报的情况应在各自然村张榜公示7天,接受群众的监督。凡出现虚报或遗漏的,要及时纠正或补充。
(三)村委会核实各村民小组的申报情况无误后,填写《中山市种粮直补村级汇总表》(附件3),连同《中山市种粮直补申报登记表》、《中山市种粮直补农户申报表》上报镇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四)镇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补充、修改、汇总后,将《中山市种粮直补申报登记表》中的数据,在2019年的资料基础上录入电脑,并填写《中山市种粮直补镇区级汇总表》(附件4)上报我局种植业管理科。
二、申报材料(上报材料必须为原件)
(一)《中山市种粮直补农户申报表》(附件1)
(二)《中山市2020年早稻扩种面积(或称中稻)情况登记表》(早稻、晚稻在163邮箱中下载,中稻见附件2)
(三)《中山市种粮直补村级汇总表》(附件3)
(四)《中山市种粮直补镇区级汇总表》(附件4)一式二份,报送材料要确保完整,并装订成册。
三、申报时间
网络(电子文档)申报截止时间为:早稻为2020年5月31日;中稻为2020年7月31日;晚稻为2020年9月15日。书面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特别要注意的是,早造、中造上报电子文档;晚造上报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包括早稻、中稻、晚稻)。逾期不上报材料的镇区,将视作放弃粮补。
附件:1.中山市种粮直补农户申报表
2.中山市2020年早稻扩种面积(或称中稻)情况登记表
3.中山市种粮直补村级汇总表
4.中山市种粮直补镇区级汇总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30日
(联系人:余伟秀,联系电话:88221381,邮政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