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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业农村部2021年省级涉农资金市县统筹实施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各有关镇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为做好我市2021年省级涉农资金市县统筹实施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现将《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业农村部门2021年省级涉农资金市县统筹实施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要求参照执行,确保项目精准入库,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应储尽储,确保完成上级下达我市的考核任务和硬指标。各镇区、有关科室及下属各单位要根据《2020年广东省农业农村重点政策任务》(粤农农办〔2020〕28号)要求,认真梳理中央和省既定政策,根据上级下达的硬任务、硬指标,结合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实际,区分市实施或镇实施的具体项目,广泛发动各镇区、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等项目实施单位进行项目储备,储备如粮食安全考核、高标准农田建设、“菜篮子工程”、支持生猪生产等项目,做到应储尽储,确保完成政策任务目标。

  二、增加项目投资规模,确保入库项目科学可行。有关科室及下属各单位项目库储备应保证不低于2020年我市安排的农业农村项目投资规模。

  各镇区、下属各单位应提前谋划,确保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根据项目性质设立相应合理、可达到、可量化评估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绩效指标,确保项目能够及时落地实施,于2021年顺利完工验收并支付,项目应绩效显著。

  各有关科室应对入库项目严格把关,核实是否符合省下达的政策任务要求,并制定项目入库、评审立项的规则,对项目是否必要可行、成熟可实施等出具审核意见,形成2021年项目储备。

  三、注意时间节点,确保及时报送项目材料。有关科室及下属各单位应于6月30日前通过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完成录入,具体账号调配、填报表格另行通知。

  附件:1.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业农村部门2021年省级涉农资金市县统筹实施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

  2.《2020年广东省农业农村重点政策任务》(粤农农办〔2020〕28号)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18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詹俊巧,88221325)


附件1:2021年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情况报备表.xlsx 关于开展农业农村部门2021年省级涉农资金市县统筹实施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