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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中山市2019年度第二批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镇(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广东省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粤海渔〔2016〕88号)、《关于印发<中山市2015-2019年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海渔〔2017〕37号)等文件精神,我市按程序完成了2019年度第二批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补助资金项目81艘渔船的审核工作,各船申请资料齐全、渔船“四证”有效、船证相符,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拨付中山市2019年度第二批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一)补助对象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建造完工,并领取渔船“四证”,符合省、市渔船更新改造项目政策的标准捕捞渔船,补助对象详见附件1。
    (二)玻璃钢补助标准
    (1)船长12米以下,每艘补助8万元。
    (2)12米≤船长<15米,每艘补助15万元。
    (3)15米≤船长<18米,每艘补助25万元。
    (4)18米≤船长<21米,每艘补助40万元。
    (5)21米≤船长<24米,每艘补助50万元。
    (6)24米≤船长<27米,每艘补助80万元。
    24米以上(含24米)的玻璃钢渔船必须加装制冷系统(包括压缩机、冷凝器、蒸发盘管和储液罐等,以《渔船检验证书》记载内容为准)。
    二、补助资金兑付办法
    本次下拨2019年度第二批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补助资金合共864万元,由市农业农村局提供受补渔民相关资料给中山农商银行,通过“一折通”直接兑付给渔民,具体补助名单、金额详见附件1。
    三、相关镇区请做好项目补助申报资料收集、保存工作并及时通知受补渔民做好补助核对查收工作。

    附件:1.中山市2019年度第二批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补助发放明细表
          2.中山市2019年度第二批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补助放明细表分配汇总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7日


(联系人:李金明,联系电话:88221262)

 

附件1:中山市2019年度第二批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补助发放明细表.xls 附件2:中山市2019年度第二批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补助放明细表分配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