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农财〔2020〕14号
各有关镇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根据中山市2020年创建市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项目立项评审结果、《中山市“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资金管理细则(试行)》(中农农规字〔2020〕6号)明确的资金分配标准和2020年市财政资金预算批复情况,现将2020年农业产业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扶持资金下拨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使用财政资金。本次下达的资金共560万元(详见附件),请按规定全额扶持承担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开展项目建设。其中对于每个实施主体,市财政补助资金不能超过其项目建设总投入的40%。有多个实施主体承担项目建设的,由镇区农业部门根据各实施主体开展的建设内容确定扶持资金的明细补助方案。
二、严格管理建设项目。请督促各项目实施主体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并加强项目过程监管和指导,确保项目实施主体于当年11月份前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实现项目预期绩效目标。同时要确保财政资金落实到位,在项目实施主体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验收和扶持资金拨付工作。
三、加强项目资料管理。各镇区要加强项目档案管理,保存好项目有关资料及验收文件等,以备事后财务检查及审计。
四、做好项目完结报备。请于项目验收和扶持资金拨付后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验收报告和拨付资金文件(支出凭证、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报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备案(邮箱:zsny1612@163.com)。
附件:2020年中山市“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扶持资金安排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28日
附件
2020年中山市“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扶持资金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