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77号
火炬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各镇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为做好2020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提交验收资料的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包括:扶持培育家庭农场专项资金(项目补助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补助资金(项目补助部分)、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专项资金(项目补助部分)以及农产品加工企业项目补助资金。
二、已提交2020年涉农资金项目储备申报的项目,需提交如下资料:
(一)项目验收文本(附件1);
(二)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效益评价等内容);
(三)项目涉及相关合同;
(四)项目支出明细账(附件2),并按顺序装订项目发票;
(五)营业执照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六)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七)其他相关资料(如项目实施前后照片等)。
三、为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效益,切实扶持农业产业发展,根据项目储备工作滚动管理的原则,各镇区如有未提交2020年涉农资金项目储备申报的项目,可进行补充申报,除上文所提及资料外,还需提交《2020年涉农资金镇级项目储备申报表》(附件4)和《2020年镇级项目储备统计表》(附件5)。
四、相关材料请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一式一份,于9月2日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
附件:1.项目验收文本
2.项目支出明细账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2020年涉农资金镇级项目储备申报表
5.2020年镇级项目储备统计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洪芮,88231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