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各镇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0年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第5批)的通知》(粤财农〔2020] 77号)要求,对2019年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给予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补贴方式、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方式:按各镇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局报送的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计算本年度补贴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补贴金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补贴标准
(二)补贴对象:2019年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
(三)补贴标准:每亩81.7元。
二、资金兑付办法
根据各镇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局报送的2019年补贴面积数据,制定我市2020年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本次下拨的资金共45081671.11元,其中火炬开发区94806.3元,根据中财库〔2015〕7号文件规定调整指标到火炬开发区财政局,其余镇区合计44986864.81元,专项资金按照相关规定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直接支付到各镇区财政分局。该项资金由各镇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局提供受补农户相关资料给相关银行网点,通过“一折通”直接兑付给农户。
三、资金兑付时间和工作要求
各镇区要高度重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确保于2020年9月30日前落实发放,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银行兑付清单、资金请拨手续、资金发放等工作。同时,请各镇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局于12月25日前向我局种植业管理科报送如下资料(电子文档):
1、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清单;
2、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情况表(附件2);
3、2020年银行兑付资料(向银行索取):(1)委托银行批量业务申请书(扫描件);(2)银行批量代付客户回单(扫描件);(3)银行批量代付明细清单(电子返盘)。
四、各镇区应参照《中山市粮食直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好项目管理,注意收集、保存受补农户明细资料及有关文件等,以备事后财务检查或审计。
五、该项资金请列入2020年度“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粮油事务——粮食风险基金(2220115)”功能分类科目,经济类科目根据支出性质与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1.2020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安排表
2.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情况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