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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干净整洁村补助资金(9月份)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中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比学赶超评比方案》(中委农工办函[2020]5号)工作部署,2020年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24个镇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开展月度测评(3-11月)和年终综合评比(12月),并对月度测评成绩前8名及年终排名前6的镇街进行奖补,确保2020年底前,全市222个行政村(涉农社区)全部达到省干净整洁村标准。现根据市政府同意的奖补标准及9月份测评成绩排名,将9月份的奖补资金下达有关镇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比学赶超评比奖补标准

  (一)对月度测评排名前8名的镇街依次给予40万、35万、30万、25万、25万、25万、15万、15万元资金奖补(如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则按照所在排位对应的奖补金额总数平均分配给并列镇街)。

  (二)对年度综合评比排名前6名的镇街依次给予220万、210万、200万、160万、160万、160万元资金补助(如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则按照所在排位对应的奖补金额总数平均分配给并列镇街)。

  (三)对火炬开发区、五桂山、东区和石岐区4个街道办不予资金奖补(如在每月测评中进入前8名,对应的奖补资金将累计滚存用于平均奖补给年终综合成绩前6名的镇街,如在年终综合评比中进入全市前6名,则在另外18个镇街中选定成绩排名前6的镇街作为奖补对象)

  二、本次下拨的资金共170万元,是对9月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比学赶超月度测评排名前8的镇街进行奖补(五桂山、火炬开发区奖补资金累计滚存用于年底综合奖补)。专项资金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到相关镇街财政分局。

  三、本次下拨的资金专项用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重点包括:开展“三整治”“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即整治生活垃圾乱扔乱放、整治生活污水乱排乱倒、整治“三线”乱搭乱接。“三清理”即清理村巷道及生产工具、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清理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草杂物、积存垃圾;清理沟渠池塘溪河淤泥、漂浮物和障碍物。“三拆除”即拆除危旧房、废弃猪牛栏及露天厕所茅房;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等)、村庄绿化美化、厕所革命、“四小园”建设(小公园、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和美丽乡村风貌提升等,不得用于村民补偿款、发放工资等其他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无关的支出。

  四、规范资金使用。各有关镇街收到下拨的专项资金后,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拨付和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质量完成预期绩效目标。其他镇街要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确保2020年底全市村庄环境能明显改善。

  五、加强项目资料管理。各镇街要加强项目档案管理,保存好项目有关资料及验收文件等,以备事后财务检查及审计。

  六、做好项目完结报备。请于项目验收和奖补资金拨付后 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验收报告和拨付资金文件(支出凭证、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通过粤政易报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备案。

  七、本批资金请列入附表所列功能类科目,经济类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干净整洁村补助资金分配方案(9月份)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2日


(联系人:廖志高,电话:88221311。)


中农农财[2020]52号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干净整洁村补助资金分配方案(9月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