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农业专项资金分配工作的有关规定,经业务科室初审、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复核、专家评审等环节,现形成“2021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市场流通商务发展项目(第二批)86.5万元”的资金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采取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我局市场与信息化科。
公示期:2021年9月18日-28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燕,88221721
附件:2021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市场流通商务发展资金分配方案(第二批).pdf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