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农业农村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粤财农〔2022〕144号)要求,对2021年实际种植水稻的农户给予实际种粮农民第三批一次性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方式、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方式:按市农业农村局核实并公示无异议的2021年水稻种植面积计算本年度全市补贴金额,计算公式如下:每户补贴金额=水稻种植面积×补贴标准。
(二)补贴对象:2021年中山市内直接从事种植水稻的农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三)补贴标准:每亩每造6.74元。
二、资金兑付办法
本次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为33400.33亩,兑付资金总额为225118.59元(资金总额=每户补贴金额之和,详见附件)。由市农业农村局通过数字财政直接兑付给农户。
三、各镇街应严格按照《中山市粮食直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好项目管理。凡是与补贴有关的登记表、大户申报表、汇总表、公示影像、公示表、大户定位图、大户成熟期照片、资金申报文件、资金发放文件等资料,均要在镇街建档保管,以备事后财务检查或审计。
附件:1.2022年实际种粮食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三批)分配汇总表
2.中山市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三批)拟发放清单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