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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农业农村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粤财农〔2022〕144号)要求,对2021年实际种植水稻的农户给予实际种粮农民第三批一次性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方式、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方式:按市农业农村局核实并公示无异议的2021年水稻种植面积计算本年度全市补贴金额,计算公式如下:每户补贴金额=水稻种植面积×补贴标准。

  (二)补贴对象:2021年中山市内直接从事种植水稻的农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三)补贴标准:每亩每造6.74元。

     二、资金兑付办法  

  本次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为33400.33亩,兑付资金总额为225118.59元(资金总额=每户补贴金额之和,详见附件)。由市农业农村局通过数字财政直接兑付给农户。

  三、各镇街应严格按照《中山市粮食直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好项目管理。凡是与补贴有关的登记表、大户申报表、汇总表、公示影像、公示表、大户定位图、大户成熟期照片、资金申报文件、资金发放文件等资料,均要在镇街建档保管,以备事后财务检查或审计。

  附件:1.2022年实际种粮食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三批)分配汇总表  

  2.中山市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三批)拟发放清单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9日


附件1:2022年实际种粮食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三批)分配汇总表.et 附件2:中山市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三批)拟发放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