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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涉农资金项目储备入库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

  为做好2022年涉农资金项目储备工作,结合《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涉农项目遴选上报工作的通知》(粤涉农办[2021]8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我局2022年涉农资金项目储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储备范围

  根据《通知》,我局梳理了《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涉农领域大事要事保障清单》(附件1),清单内的项目主要为落实省对市县有考核任务的一级项目,以及落实乡村振兴“九大攻坚”行动等涉农领域大事要事相关的项目,各镇街要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本地相关涉农规划,突出重点,加快开展涉农项目谋划、储备工作。

  二、储备原则

  (一)保证规模,属于政府迟早要做、上级有考核任务的事项应做到应储尽储,不留硬缺口。

  (二)突出保障必要性较强、前期工作扎实、成熟度高、预计能够在2022年10月前开工或当年发放完毕(补贴补助)的项目。

  (二)统筹原则,省、市项目均可储备,通过遴选的项目优先申请上级资金,其次申请市级资金。项目储备全年可以申报,未达到支出条件的项目可滚动到下一年的储备库。

  三、工作要求

  (一)及时沟通掌握中山考核事项,做好精准入库储备工作。各镇街应对照“2022年度涉农领域大事要事保障清单”,及时与对口科室沟通考核任务的具体要求,发动镇街农业部门、村集体、农业经营主体按要求办理项目储备,确保完成2022年度省、市考核事项。

  (二)项目储备要求。

  1、省级项目储备上报流程。

  (1)原则上一个项目对应一个项目申报书模板(详见附件2),项目实施单位(包括局业务科室、下属各单位、镇级农业部门、村集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等)办理入库时需按标准模板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填写《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项目信息申报表》(详见附件2)及其他证明项目可行性、成熟度的佐证材料(如规划设计图纸、设计方案等),经镇街农业农村局初审后将可编辑的电子版及纸质盖章件一式一份汇总报市农业农村局对口科室。

  局业务科室采取内部集体研究、专家评审、委托第三方机构评审中的任一种评审方式,审核绩效目标一致性、可行性、项目成熟度来遴选入库项目,填写《市县储备项目实施方案审核意见表》并加盖市农业农村局公章(详见附件2)。按照必要、急需、成熟度等原则,在“市县项目库系统”录入通过评审的附件2-1、2、3及佐证材料进行省级涉农资金储备(上传材料不超过10M);

  (2)储备系统及账号。省级涉农资金储备由局各业务科室、下属各单位登录账号录入,计财科/社促科负责部门审核。系统账号详见附件5。

  (3)时间要求。镇级农业部门应于8月21日前报送省级储备材料,通过遴选的项目,可优先安排2022年省、市资金,超过8月21日报送且通过市级遴选的,纳入2022年市级或以后年度储备。

  业务科室按照先报送先评审的原则,8月10日前完成省级项目储备需求金额摸排并报计财科汇总,8月22日前完成系统录入。

  计财科、社促科8月23日前应完成省级项目入库报备工作。

  2、市级项目储备上报流程。

  (1)项目实施单位(包括镇级农业部门、村集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等)办理入库时填写《2022年市级涉农资金项目储备申报表》(详见附件3)及其他证明项目可行性、成熟度的佐证材料(如投入承诺书等),经镇街农业农村局初审后将汇总表连同纸质盖章件一式一份报市农业农村局对口科室。

  业务科室采取内部集体研究、专家评审、委托第三方机构评审中的任一种评审方式,审核绩效目标一致性、可行性、项目成熟度遴选储备项目,明确可以在2022年10月前开工或当年发放完毕(补贴补助)的储备项目,形成二次分配方案,9月份纳入2022年预算编制。

  (2)时间要求。镇级农业部门应于9月10日前报送市级储备材料,通过遴选的项目,可优先安排2022年市级资金,超过9月10日报送且通过市级遴选的,纳入2023年度储备。

  业务科室按照先报送先评审的原则,9月15日前完成市级项目储备评审,形成二次分配方案,优化项目绩效目标,完善2022年度预算。

  附件:1.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涉农领域大事要事保障清单

  2.省级项目储备材料

  3.市级项目储备材料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6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詹小姐   88221325)


1、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涉农领域大事要事保障清单.zip 2、省级项目储备材料.zip 3、市级项目储备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