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农函〔2022〕238号
火炬开发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农业农村局:
为规范和加强中山市农业保险保费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全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大力推动广东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粤财金〔2020〕26号)、《广东省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粤财金〔2022〕14号)、《中山市大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中财农资〔2021〕7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中山市农业农村局、中山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制定《中山市农业保险保费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向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反映。
附件:中山市农业保险保费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马相儒,8822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