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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激励资金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激励方案(试行)>的通知》(中财农资〔2021〕44号)、《2023年农业保险工作小组联席会议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现下达2022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激励资金(农业产业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指标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激励资金安排情况

  本次下达的激励资金指标共1896万元,一是对2022年度本行政区域内投保我市水产养殖、花木种植天气指数地方特色保险的镇街,市级增加10%奖补比例,激励金额为1221万元,共涉及21个镇街;二是对完成2022年度农业保费收入任务67.43%且全市排名靠前的10个以内镇街进行一次性奖励,激励金额为675万元,共涉及5个镇街。(详见附件)

  二、激励资金管理要求

  按照《关于印发<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激励方案(试行)>的通知》(中财农资〔2021〕44号),激励资金专项用于农业保险方面的支出。

  本次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本通知的下达方案,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的程序下达给你们。有关单位收到下达的资金后,请结合实际情况,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资金达到既定绩效目标。

  三、本批资金请列入附表所列功能类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2022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激励资金安排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7日


  (联系人:王宜,电话:88221335)


附件

2022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激励资金安排表


序号

分配单位

激励金额

项目名称

绩效目标

功能类科目

转移性支出功能类科目

备注

①增加10%比例补贴

②排名前10镇街一次性奖励

合计

1

火炬开发区(含民众)

303.00

245.00

548.00

农业产业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

对粮食类、家禽家畜类、蔬菜类、水果类、水产养殖类、设施大棚类等政策性农业保险进行保费补贴

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2300313-农林水


2

坦洲镇

230.00

207.00

437.00

3

横栏镇

146.00

132.00

278.00

4

翠亨新区
(含南朗)

65.00

0.00

65.00

5

东凤镇

52.00

48.00

100.00

6

板芙镇

56.00

0.00

56.00

7

三乡镇

52.00

43.00

95.00

8

港口镇

50.00

0.00

50.00

9

小榄镇

46.00

0.00

46.00

10

三角镇

40.00

0.00

40.00

11

神湾镇

43.00

0.00

43.00

12

黄圃镇

20.00

0.00

20.00

13

阜沙镇

29.00

0.00

29.00

14

沙溪镇

24.00

0.00

24.00

15

古镇镇

19.00

0.00

19.00

16

南区街道

17.00

0.00

17.00

17

大涌镇

12.00

0.00

12.00

18

西区街道

12.00

0.00

12.00

19

五桂山街道

1.00

0.00

1.00

20

东区街道

2.00

0.00

2.00

21

南头镇

2.00

0.00

2.00

合计

1,221.00

675.00

1,8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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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虑石岐街道土地被土储中心征收等情况,不纳入此次激励资金分配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