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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奖补资金——农产品标识管理奖补资金的通知


中农函〔2018〕440号


火炬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各镇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60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公开组织申报2018年农产品标识管理奖补资金。
    一、农产品标识管理奖补资金申报指南
    (一)奖补对象:市内各类实施农产品标识管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系统的食用农产品种植和畜禽养殖企业。
    (二)申报条件:
    1、项目承担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较强,对辖区实施农产品标识管理,已建或拟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系统及监控系统。
    2、建立了农产品生产记录、产品自检、标识管理等制度,并有完整的农产品生产、销售档案。
    3、依法生产,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其他违法记录(“其他违法记录”,指的是市农业局系统内执法机构对该企业违法行为的查处记录)。
    4、企业已享受省、市财政溯源系统及监控系统建设补助的不再受理申报。
    (三) 奖补范围:
    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系统及监控系统建设。
    (四)奖补名额:
    奖补名额2个。如申报企业数多于奖补名额数,则采取竞争性分配模式,从专家评审中按得分从高到低奖补前2家企业。
    (五)奖补标准。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采取“事后补贴”的形式,于农产品标识管理体系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
    二、注意事项
    请使用附件文本申报(勿使用塑料封面装订),于8月16日前加盖企业和镇区公章后一式二份报市农业局质监科1515室。

    附件:中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奖补资金项目申报书.doc


                                  中山市农业局
                                 2018年8月9日


(联系人:李超卉, 联系电话:88221300)




附件:中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奖补资金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