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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0年市级涉农资金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2019)


局各有关科室,火炬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各镇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3号)等文件精神,目前,我市正在制定《中山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中山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试行)》系列管理文件。在系列文件下发之前,为加快2020年项目储备工作进度,请结合当地实际,做好申报宣传工作,认真研究筛选,按时提交2020年市级涉农资金项目储备的入库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树立“先谋事,后排钱”理念,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储备库工作。2020年涉农资金储备项目库是指以业务科室、镇、村、项目承担单位为对象,原则上以“2019年中山市农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附件1)资金申报条件及预算额度为基础,组织开展2020年涉农资金储备项目入库。
    (二)项目储备库是预算编制的重要基础,未纳入储备库的项目不得纳入预算编制。各业务科室应自主制定项目入库、评审立项的规则,按程序审批入项目储备库,项目储备实行动态管理。
    二、市涉农资金项目储备申报范围
    2020年项目储备接受公开申报(项目名称目录见下表),根据项目性质,分为“镇级储备项目”及“市级储备项目”。
    (一)“镇级储备项目”由各镇区组织辖区内的村、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农业经营组织参照“2019年中山市农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资金用途和申报条件”,选择合适条件的项目,填写《2020年涉农资金镇级项目储备申报表》进行储备申报。
    (二)“市级储备项目”由各业务科室根据往年工作业务需求,填写绩效目标、测算依据等条件进行储备申报。
    (三)2020年新增项目(2019年申报指南不包含的项目),由业务科室设置“资金用途、申报条件”自行组织申报。


    三、工作要求
    (一)时间要求
    1、按照“未入库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的原则,我局需在市级预算编制周期前做好储备,镇区农业部门应于9月10日前将盖章确认的《2020年涉农资金镇级项目储备申报表》及《2020年镇级项目储备统计表》(附件2、3)报送至计划财务科。
    2、业务科室应于9月20日前将经过论证的镇级储备项目及经主管领导签名确认的《2020年涉农资金市级项目储备申报表》(附件4)报计划财务科。
    3、上述表格一式一份报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2020年镇级项目储备统计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nyjc2018@163.com。所有电子表格可在“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务网”下载。
    (二)科学编制
    鉴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有关业务科室参照上一年度申报指南尽快组织镇、村、项目建设单位申报储备项目。为科学编制项目储备,建议项目建设周期在次年6月底前可完成验收的列入A级项目,项目建设周期在次年12月可完成验收的列入B级项目,原则上编制预算时优先安排A级项目。

    附件:1、附件1 2019年中山市农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农业企业类)

          2、附件2 2020年涉农资金镇级项目储备申报表

          3、附件3 2020年镇级项目储备统计表

          4  附件4 2020年涉农资金市级项目储备申报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16日


附件1 2019年中山市农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农业企业类).xls 附件2 2020年涉农资金镇级项目储备申报表.xlsx 附件3 2020年镇级项目储备统计表.xlsx 附件4 2020年涉农资金市级项目储备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