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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中山香农”区域品牌申报工作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农业农村局:

  为助力提速实施“百千万工程”,贯彻落实市委强镇兴村富民“13388”行动,根据我市农业经济产业特色打造农业精品品牌,推动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2025年“中山香农”区域品牌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流程  

  (一)经营主体填报制作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完成填报《“中山香农”区域品牌申报书》,连同附件资料打印装订成纸质申报材料,于2月21日前向所在辖区农业农村部门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

  (二)镇街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推荐。各镇街农业农村部门对本辖区域经营主体的申报进行初审并加具推荐意见,在2月28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

  (三)市农业农村局开展评价工作。市农业农村局汇总梳理申报情况,评价工作将在“中山香农”区域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照《“中山香农”区域品牌产品管理规则》邀请专家开展。

  二、相关要求

  (一)各镇街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山香农”区域品牌产品申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企业发动、申报资料制作、初审推荐等工作,每个镇街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不少于2个产品申报。

  (二)“中山香农”区域品牌重点培育形成品质、绿色、原产地保护、传统工艺等品牌核心价值,2025年计划评价审定40—50个产品,建议优先推荐获评省“粤字号”农产品品牌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

  (三)申报对象应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并配合做好后期信息核实等工作。纸质申报材料要求打印清晰、附件资料真实完整。

  附件:1.“中山香农”区域品牌产品管理规则

  2.“中山香农”区域品牌申报书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8日



  (联系人:黄燕,联系电话:88221310)


1:“中山香农”区域品牌产品管理规则.doc 2:“中山香农”区域品牌申报书.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