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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工作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工作的通知》《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管理的通知》(粤财农〔2023〕77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6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财政供养人员不得申领补贴)。享受补贴的农户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二、申报流程和工作要求

  (一)组织申报,精准收集补贴信息。由镇街农业农村部门通知村委会开展申报工作,并下发《中山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户登记清册》(以下简称《清册》,在粤财扶助系统下载)。组织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清册》内容,村委会对农户申报的事项进行登记、核实、汇总。2026年起无需再登记农户家庭人口数和联系电话等字段信息。“粤财扶助”平台已挂接个人社会保障卡信息,录入农户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后可直接提取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号。镇街要及时指导农户办理社会保障卡并通过社会保障卡进行补贴发放,明确因个别农户不办理社会保障卡或更换社会保障卡等原因导致暂时无法使用社会保障卡作为补贴发放载体的,可另行收集银行卡信息,暂通过其他银行卡发放,后续应指导农户置换为社会保障卡发放。

  补贴面积与上年度发生变化的,或农村家庭分户、整户消亡等户数增加或减少的,应及时调整、登记入册,由村委会组织农户在《清册》上重新签字、按指印确认,并填写《补贴面积调整情况表》(详见附件1)。村委会核实、汇总后,将《清册》和《补贴面积调整情况表》报送镇街农业农村部门。

  (二)做好补贴面积核实,加大核实力度。各镇街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农垦总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财农〔2016〕2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粤财农〔2021〕75号)和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进一步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管理的通知》(粤财农〔2023〕77号)等文件要求,动态调整补贴数据,严格界定补贴面积,严禁超范围申报补贴。充分利用年度耕地面积、存量撂荒耕地面积、确权面积等进行大数据核对,对数据异常的进行重点复核。

  (三)严格落实申报公示制度。镇街农业农村部门核实、汇总各村委会上报的《清册》内容后,各镇街要对补贴面积数据和调整数据在村公告栏进行公示(详见附件2、3),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填报《中山市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统计汇总表》(附件4),加盖镇街农业农村部门公章,经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签名确认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结余资金的一并报送结余资金情况说明。镇街组织村委会将核实、公示后确定的《清册》同步录入“粤财扶助”平台(包括电子版和纸质扫描件),并审核上报,确保线上线下数据一致。通过“粤财扶助”审核的《清册》作为兑付补贴资金的依据。申报面积经公示、上报后,至本次申请资金发放完成,中途原则上不得调整,严格按照申报面积发放补贴。确须调整的,村委会与镇街农业农村局、镇政府(街道办)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按程序公示7天,并正式行文逐级报送至镇政府(街道办)、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四)按时报送申报材料。请各镇街加快工作进度,认真开展申报、核实工作,于10月20日前将《2026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统计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我局联系人处,并完成“粤财扶助”平台线上申报审核工作。各镇街做好项目申报过程档案,包括农户签名的《清册》、公示材料、结余资金情况说明等相关材料。

  (五)强化政策宣传。各镇街要梳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要点,加强政策宣传,实施过程中要做好新旧政策的解释,对一些基层干部群众提出的问题,要多做释疑解惑、化解矛盾的工作,扎实做好申报工作,为后续达到“6月30日前发放完毕”的目标奠定基础。

  附件:1.补贴面积调整情况表

  2.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情况公示(样式)

  3.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调整公示(样式) 

  4.中山市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统计汇总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8日



  (联系人:高钦;联系电话:8822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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