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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进养殖池塘尾水治理专业化运维管护,我局制定了《中山市养殖池塘尾水治理专业化运维管护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径向我局渔业管理科反映。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于2026年9月5日前报送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3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农业农村局刘海天,88221316;
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林伟松,88221871)
附件
中山市养殖池塘尾水治理专业化运维管护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为推动我市养殖池塘尾水治理项目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运维管护,确保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持续见效,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山市养殖池塘尾水治理专业化运维管护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指南。
一、补助资金使用范围
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养殖池塘尾水治理项目专业化运维管护相关工作。
二、补助主体及条件
(一)补助主体。开展养殖池塘尾水治理项目专业化运维管护工作的镇街、村(社区)、企业等运维主体。
(二)补助条件。
1.补助主体所管理的养殖池塘尾水治理项目(限实施“三池两坝”“岸基一体化”“简易生态型”等工程化尾水治理的项目),已按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与专业化第三方运维机构签订管护协议,并正常开展运维管护工作。
2.补助资金实行事后补助方式,申报截止日前项目专业化运维管护时长应满5个月及以上,时长不足5个月的不予补助。
3.项目涉及池塘应于2024年7月17日前完成发包;2024年7月17日后发包以及2024年12月31日前承租到期的池塘,不纳入本次补助范围。
三、补助原则
补助资金管理遵循“总量控制、竞争分配、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原则,重点补助资金来源明确、运维机制健全、日常维护规范、尾水达标排放的项目。
申报结束后,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综合评审,结合资金预算总额,对评审合格项目按得分评定等次,同等次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补助名单。评审合格线为70分,其中85分及以上为A等次,70分(含)至85分(不含)为B等次,70分以下不予补助。
市农业农村局将对项目生态池排水情况随机抽检,抽检不合格的,所属镇街全部申报项目不得评定为A等次。
四、补助标准
补助资金以落实专业化运维管护的养殖池塘尾水治理项目面积为核算依据,实行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如下:
A等次:按不超过每年运维管护协议每亩单价的40%补助,最高不超过每亩120元;
B等次:按不超过每年运维管护协议每亩单价的30%补助,最高不超过每亩100元。
五、申报时间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接受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实施程序
(一)主体申报。各镇街农业农村局指导符合条件的补助主体,按照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
(二)镇级审核。各镇街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负责。审核完成后,于2026年9月5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三)市级复核。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核查并出具意见。市农业农村局依据审核情况确定补助对象及金额后,按程序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七、其它要求
(一)各镇街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资金申报工作,积极指导申报主体规范申报,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齐全合规,电子版与纸质版的内容一致。
(二)各镇街农业农村局要强化资金监管,严防骗取、套取补助资金行为。对违法违规使用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补助资格、追回补助资金,并依法依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各用款单位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负主体责任,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实行专账核算、规范管理,主动配合监督检查、考核验收及绩效评价。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2.中山市养殖池塘尾水治理专业化运维管护补助资金申报表
3.中山市养殖池塘尾水治理专业化运维管护自评表
4.收款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