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农业扶持政策发布系统 > 涉农资金 > 申报通知>>详细页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农业农村局,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实施方案》(粤农农规〔2025〕6号),整合优化原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和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政策,统一合并为渔业资源养护补贴。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有关方案要求,规范有序推进我市2025年度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申报、审核及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申报对象
本次补贴申报对象为我市依法登记在册的海洋捕捞渔船、内陆捕捞渔船的船舶所有人。补贴核定以船舶权属登记信息为唯一依据,不再单独甄别单个渔民身份信息。
二、严格资格条件
申报补贴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证书齐全有效。申报人所持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以下统称“渔业船舶三证”)必须齐全、合法、有效。
(二)严守养护规定。严格执行海洋伏季休渔、珠江春季禁渔等渔业资源养护管控措施,全面落实负责任捕捞各项管理要求。
(三)船舶状态合规。2025年度有证无船的,不给予全年补贴。2025年度内老旧捕捞渔船全年各月均达到限制使用船龄的,不予发放当年度补贴;年度内有部分月份未达到限制使用船龄的,按未达船龄月份数占全年比例计发补贴,起、止月作业时间不足15天的,该月不计入补贴月份。
三、把握时间节点
(一)渔民申报期。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5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公示期。2026年5月16日至2026年7月1日。各镇街及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材料初审、违法违规行为核查、名单公示等流程。各镇街在公示无异议后,及时汇总资金需求、补贴发放统计表等材料,报送我局渔业管理科。
(三)补贴发放期。2026年8月15日前。各镇街在完成补贴资金发放后,将银行发放凭证、补贴发放台账等相关材料报我局备案。
四、规范申报方式
自2026年1月1日起,全省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统一通过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粤财扶助”平台)进行线上申报。各镇街要切实做好线上申报的政策宣传、操作指导和答疑协助工作,主动下沉基层、上门服务,全力引导符合条件的船舶所有人通过平台申报,确保线上申报率最大化。对确因特殊情况无法线上申报、需线下办理的,各镇街要严格规范材料接收与审核流程,做好线下数据与线上平台的精准对接,坚决杜绝重复申报、重复发放、漏报漏审等问题。
五、落实“一卡通”发放
根据《关于加强惠渔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监管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74号)有关规定,2025年度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应通过“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方式发放。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至补贴对象的社保卡(企业单位发放至银行账户)。各镇街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对接财政、人社、政务数据等部门,精准核验补贴对象账户信息,规范资金发放流程,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全程安全、规范、可追溯。
六、强化数据核查支撑
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要及时梳理汇总我市捕捞渔船年度检验、拆解、报废、灭失、达到限制使用船龄等基础数据,以及2025年度我市捕捞渔船执行海洋伏季休渔、珠江禁渔制度和负责任捕捞措施的情况,为各镇街开展补贴审核提供依据。同时,按规定做好补贴申领违法违规行为核查、资金扣减审核等相关工作。
七、压实工作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各镇街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细化完善工作措施,主动向镇街财政部门、村(居)委会等相关工作人员宣传省补贴实施方案,准确掌握申报条件、审核标准及发放流程,严格按规定开展审核工作,杜绝政策执行偏差。
(二)广泛宣传引导,优化便民服务。各镇街农业农村部门要通过村(社区)公告、微信群、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解读新补贴政策,及时消除渔民疑虑,营造良好的申报氛围。要安排专人全程协助渔民完成线上申报和材料上传,优化服务流程,全面提升服务质效。
(三)紧扣时间节点,确保高效落实。各镇街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明确的时间节点,有序组织渔民申报、高效完成初审复核、规范开展公示备案等工作。工作中遇有问题或困难,请及时向我局渔业管理科反映。
附件:1.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规〔2025〕6号)
2.农业部关于加强老旧渔业船舶管理的通知(农渔发〔2007〕11号)
3.申报流程指引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泳贤,883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