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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中山市2018年度渔民减船转产和渔船更新改造项目中央补助资金需求的公示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关于做好2018年度渔民减船转产和渔船更新改造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农农〔2019〕6号)文件精神,我市2018年度拟申请中央补助资金461万元,项目情况明细如下,现予以公示。
    一、渔民减船转产项目
    我市已完成2018年渔民减船转产项目,共减船61艘(功率2022.6千瓦),已发放补助资金1213.56万元。因此,我市无需申请2018年渔民减船转产项目中央补助资金。
    二、渔船更新改造项目
    结合我市渔船更新改造项目需求情况,拟申请更新改造渔船数57艘,补助资金456万元。
    三、项目工作经费
    拟申请渔船报废拆解工作经费5万元。
    公示时间:2019年2月22日至2月28日,共7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来人、来电或书面向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88322017;联系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002室。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