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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市级动物防疫经费的通知


各相关镇街农业农村局:

  为切实做好全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现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市级动物防疫经费到镇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市级动物防疫经费共342.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万元、市级资金322.1万元。专项用于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和镇街储备动物防疫应急物资、采购实验室检测试剂、开展动物防疫宣传和培训等动物防疫相关支出。此项资金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由市财政局按程序拨付到相关镇街农业农村局使用。

  二、请相关镇街收到本通知后,将本次下达的资金预算编入2023年度本级财政预算,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达到既定绩效目标。

  附件:2023年中央和市级动物防疫经费提前下达安排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8日


  (联系人:彭海燕,联系电话:88221361)


附件:2023年中央和市级动物防疫经费提前下达安排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