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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23年度省级涉农统筹资金 (水产养殖和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的函

南朗街道、西区街道办事处,板芙镇、横栏镇镇政府: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3〕39号)、《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水产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函》(中农农函〔2022〕180号)等文件要求,为落实全省百万亩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任务,加快推进全市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工作,我局现将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水产养殖和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拨付给你们,用于开展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请按有关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本次下达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水产养殖和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补助资金为711万元,专项用于各相关镇街开展水产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项目。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协助将相关资金支出方向调整为转移支付,根据本通知的分配方案,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的程序下达给你们。

  二、请各镇街收到下达的资金后,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好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监管、督促项目实施等工作,各镇街项目必须在10月31日前完成镇级验收,通过市级复验后,按照建设标准费用30%的标准(标准生产型不高于1200元/亩,简易生态型不高于750元/亩)将相应奖补资金拨付给具体的项目实施单位。各镇街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资金达到既定绩效目标。

  三、该项目支出进度纳入“2023年度广东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要求年度支出进度达到95%,请各相关镇街要充分认识加快经费支出进度的重要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支付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资金(水产养殖和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安排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7日


(联系人:付东升,电话:88221316)


 附件: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资金(水产养殖和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安排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