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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第二批)建设名单的公示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847号)要求,为做好相关资金分配工作,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第二批)申报及评审工作。经自主申报、镇街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共2家申报单位列入项目建设名单,拟分配资金共19.07938万元。

  现将项目建设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2月25日起至12月31日止,共7天。如有意见或疑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洪小姐,联系电话:0760-88231292。

  附件: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第二批)建设名单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 

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第二批)建设名单

序号

  镇街

  申报单位

  拟分配金额

  (万元)

  1

  南朗街道

  中山市南朗镇陈少添家庭农场

  11.2599

  2

  沙溪镇

  中山市辰丰农场

  7.81948

  合计

  19.07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