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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度综合成绩)的公示

  根据《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使用方案》规定,对年度综合测评分数排名前8名的镇街进行奖补(年度综合测评分数=每月测评成绩平均分+农村微改造加分)。我局拟定了《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度综合成绩),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采取书面或电话形式与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联系。

  公示期:2024年4月23日-4月27日。

  联系电话:88221311。

  附件: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度综合成绩)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3日



  附件

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度综合成绩)

序号

镇  街

下拨

金额

(万元)

项目名称

功能类

科目

绩效

目标

转移性支出功能类科目

1

南朗街道

120

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

2130126-- 农村社会事业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到2023年底,全市95%以上行政村(涉农社区)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

2300313-农林水

2

三乡镇

110

3

阜沙镇

100

4

神湾镇

90

5

小榄镇

85

6

沙溪镇

80

7

民众街道

75

8

古镇镇

70

合计

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