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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2023年度综合成绩)的通知

南朗街道、三乡镇、阜沙镇、神湾镇、小榄镇、沙溪镇、民众街道、古镇镇农业农村局:

  按照《2023年中山市美丽乡村指数测评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及市政府对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批复意见,我局将对年度综合测评分数排名前8名的镇街进行奖补(年度综合测评分数=每月测评成绩平均分+农村微改造加分)。现将2023年度综合成绩的奖补资金下达有关镇街,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拨的资金共730万元,主要对2023年全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先进镇街(优秀组织奖)予以奖励。本次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本通知的分配方案,协助将相关资金支出方向调整为转移支付,并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的程序下达给你们。

  二、本次下拨的资金由镇街统筹用于已编制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库村居的续建项目、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农村厕所改造工程等美丽乡村项目建设。

  三、各有关镇街收到下拨的专项资金后,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拨付和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率,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

  四、各镇街要加强项目档案管理,保存好项目有关资料及验收文件等,以备事后财务检查及审计。

  五、本批资金请列入附表所列功能类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度综合成绩)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8日


(联系人:吴景文、杨芝敏,电话:88221311、88229652。)

附件

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

(2023年度综合成绩)

序号

镇  街

下拨

金额

(万元)

项目名称

功能类

科目

绩效

目标

转移性支出功能类科目

1

南朗街道

120

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

2130126-- 农村社会事业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到2023年底,全市95%以上行政村(涉农社区)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

2300313-农林水

2

三乡镇

110

3

阜沙镇

100

4

神湾镇

90

5

小榄镇

85

6

沙溪镇

80

7

民众街道

75

8

古镇镇

70

合计

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