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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指标的通知

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561 号)和我局《关于印发〈中山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市将开展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建设。经研究,该项目中的农技推广内容由你单位负责具体实施,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农〔2023〕197 号)32.7万元调整到你单位,资金主要用于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引进推广试验、示范及现场展示观摩、示范基地设施设备建设等。本批资金请列入附表所列功能类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在执行过程中请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具体绩效目标如下:

序号

单位

调整金额(元)

绩效目标

项目名称

指标文号

功能类科

备注

1

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32.7

1、实现完成全市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100%目标任务;

2、建立并完善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机制;

3、开展 1 种以上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新模式;

4、支持已建成的2 个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开展活动,委派4名专家到中山市小榄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和中山市横栏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开展驻站科技推广服务;

5、开展农技人员下乡技术指导培训、组织现场观摩活动。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资金

粤财农〔2023〕197 号

[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3日


(联系人:刘绍连,联系电话:88221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