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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7月份)的公示

  根据《2024年中山市美丽乡村指数测评工作方案》(中委农工办〔2024〕3号)有关规定,对7月份月度测评分数排名前8名的镇街进行奖补。我局拟定《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7月份),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采取书面或电话形式与我局乡村建设促进科联系。

  公示期:2024年10月11日-10月17日,共7天。

  联系电话:88221311。

  附件: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7月份)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

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7月份)

序号

镇  街

下拨

金额

(万元)

项目名称

功能类

科目

绩效

目标

转移性支出功能类科目

1

沙溪镇

30

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

2130126-- 农村社会事业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到2024年底,全市100%行政村(涉农社区)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

2300313-农林水

2

阜沙镇

27

3

小榄镇

32

4

神湾镇

20

5

古镇镇

20

6

南朗街道

20

7

南区街道

18

8

三乡镇

18

9

坦洲镇

6

10

东凤镇

5

合计

196





  温馨提示:当月排名名次与上月同比进步幅度最大的前3名镇街:小榄镇、坦洲镇、东凤镇获得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