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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第三批)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847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第三批)申报及评审工作。经自主申报、镇街推荐、专家评审、征求意见、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核验等程序,共6家申报单位通过验收,拟分配资金共52.7万元。

  现将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3月28日起,至4月8日止,共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或疑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760-88221222。

  附件: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第三批)资金分配方案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7日


  附件

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第三批)资金分配方案

序号

镇街

资金分配单位

项目建设内容

分配金额  (元)

1

五桂山街道

中山市五桂山山地皇金煌芒专业合作社

改善生产设施条件

60000

2

沙溪镇

中山市沙溪镇聚隆农机专业合作社

更新种植机械,改善水稻生产设备

70000

3

大涌镇

中山市粒粒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更新种植机械,改善水稻生产设备

70000

4

三角镇

中山市三角镇炬诚家庭农场

更新种植机械,改善水稻生产设备

297000

5

坦洲镇

中山市坦洲镇炎记果场

改善生产设施条件

16000

6

中山市坦洲镇添哥水果种植场

改善生产设施条件

14000

合计

52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