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847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第三批)申报及评审工作。经自主申报、镇街推荐、专家评审、征求意见、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核验等程序,共6家申报单位通过验收,拟分配资金共52.7万元。
现将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3月28日起,至4月8日止,共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或疑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760-88221222。
附件: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第三批)资金分配方案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7日
附件
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第三批)资金分配方案